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吉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2401执保401号

申请保全人:延吉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董海春,职务董事长。

被保全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保全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根据本院作出的(2020)吉2401财保133号民事裁定,本院执行局已经对房屋产籍手续、借款予以冻结。

保全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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