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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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青02民特8号 申请人:互助县龙鑫全电器商场,住***。 法定代表人: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某、侯某,青海立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住***。 申请人互助县龙鑫全电器商场与被申请人汪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申请人互助县龙鑫全电器商场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互助县龙鑫全电器商场撤回申请处理。 审判长霍成伯 审判员徐玲玲 审判员张银生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田蕾 书记员逯霞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