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安好房(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龙里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 贵州中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中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里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55167.6元或者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296元,已由申请人平安好房(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延长保全期限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继续冻结手续。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