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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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元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苑国际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内蒙古蒙苑国际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商铺回购款100000元; 二、被告内蒙古蒙苑国际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回报金90000元及违约金(从2013年12月31日起,自合同约定的该季度回报金支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以拖欠的回报金为基数,按年利率7.8%分段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被告内蒙古元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内蒙古蒙苑国际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内蒙古元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巿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