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昕尼科工贸有限公司 山西贝瑞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坐落于房产(产权证并字第号)。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西贝瑞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昕尼科工贸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229749.9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