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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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传礼商贸有限公司 南宁市颐事达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南宁市传礼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20元,减半收取510元,由原告南宁市传礼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09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