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贝润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121民初4814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宏伟,湖南知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谷召亮,湖南知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贝润经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马立学。

原告***与被告济南贝润经贸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绥平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成靖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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