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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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紫豪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2民初99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715.7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15.76元(上诉人南宁紫豪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合计3431.52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