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太原市陆通铸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太原市陆通铸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九十六万零九百八十六元五角四分(包括本金人民币五十七万八千七百八十三元五角九分,利息三十四万六千八百八十四元二角九分,迟延履行金六千五百八十三元六角六分,案件受理费一万二千二百零八元,保全费四千七百二十四元,执行费一万一千八百零三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