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德瑞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西弘安泰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市宏晟信达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信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交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查封被执行人太原市宏晟信达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德瑞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西弘安泰科技有限公司、闫某、赵某的银行账户存款6179002.01元(执行费58005元)及相应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相应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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