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2,428元,由上诉人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梁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 裁判日期 | 2020-04-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