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澜山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成都澜山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的逾期办证违约金48944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4元,减半收取计512元,由被告成都澜山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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