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昆明坤宇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盈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盈江县人民法院(2019)云3123民初1302号民事判决; 二、由昆明坤宇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尚欠工程款246,479.45元及自2019年8月1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246,479.4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上诉人昆明坤宇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4,440元,由***负担11,119元,由昆明坤宇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32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440元,由昆明坤宇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盈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 裁判日期 | 2020-04-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