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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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5700元(原告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退还原告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原告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17 |
| 发布日期 | 2019-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