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马鞍山上建深马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504民初2405号 原告:马鞍山上建深马混凝土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鸣,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正东,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蔡连刚。 原告马鞍山上建深马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智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原告马鞍山上建深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马鞍山上建深马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宏霞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沈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