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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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三十六万两千六百八十四元七角七分(包括本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四千九百一十七元七角,利息三万两千八百九十四元三角二分,罚息五万六千八百三十七元零五分,复利一万七千六百三十五元七角,迟延履行金一万五千六百四十四元一角二分,案件受理费五千三百零九元,执行费五千零九十一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6-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