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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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融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李某意外身故保险金100000元。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