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2020)赣0121执保260号

我院民事审判二庭:

龚慧晶申请龚小芳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121民初115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0年5月11日,未冻结龚小芳的建设银行账号62×××75、龚良权的建设银行南昌玺园支行账号62×××50,无法解除。

审判员  万利平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 琴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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