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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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泉州浩楠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泉州浩楠服饰有限公司货款20400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9年1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