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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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李金玲名下的冀E×××××、冀E×××××、冀E×××××三辆汽车。 二、被执行人***名下的冀E×××××汽车一辆。 三、被执行人***名下的冀E×××××汽车一辆。 四、被执行人***名下有冀E×××××、冀E×××××、冀E×××××、冀E×××××、冀E×××××、冀E×××××汽车五辆。 五、查封期限二年,申请执行人如果申请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书面向本院递交续封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3-6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