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5万元。 对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对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对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由申请人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7-7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