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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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78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7-6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