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巴马神生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西安聚智信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聚智信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巴马神生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货款29182.40元及截止2020年5月21日的延期付款违约金2200元; 二、被告西安聚智信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巴马神生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条码费600元; 三、驳回原告巴马神生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5元,减半收取532.50元,由被告西安聚智信贸易有限公司负担(此款由原告垫付,被告随判决给付内容一并支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