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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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亭支行 甘肃众力建筑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华亭市安口镇人民政府在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亭支行账号为×××的账户在200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对其在华亭农商银行南川支行账号为×××的账户在60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 期限为自本裁定开始执行之日起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甘肃众力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的不申请执行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