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宝鸡银河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润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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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隆广泰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略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陕西隆广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润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银河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银行的存款共计1600万元,保全期限为一年(即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止);

申请费5000元,由***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6-17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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