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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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略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陕西隆广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润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银河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银行的存款共计1600万元,保全期限为一年(即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止); 申请费5000元,由***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