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鼎石贸易有限公司 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 介休市申源实业有限公司 介休市晋燃选煤有限公司 上海通宝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7250元,由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常 洁 审 判 员 秦顾萍 审 判 员 阴 虹 二〇二〇年七月 十六日 法 官 助 理 窦 磊 书 记 员 朱敏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