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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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竹百合纺织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吉林市青春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东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吉林市青春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的货物南极人品牌袜子共计100件,每件1000双,价值6万元(该货物存放地点辽源市开发区东北袜业工业园区1号门A区3号楼2楼)。查封期限为一年,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保管,查封期间不允许买卖、转让等处分; 保全期限届满如需续行保全申请人辽源市竹百合纺织有限公司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620元,由申请人辽源市竹百合纺织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7-8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