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8)苏0481民初5839号民事调解书;

二、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依法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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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6-22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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