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明升服装有限公司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正麒高新面料复合有限公司
浙江明升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原告浙江明升服装有限公司报酬人民币248244.9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24元,由被告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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