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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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案外人李银锋撤回异议。 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