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诸暨市梦霞化纤有限公司
诸暨市泓帆化纤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681民初12188号

原告:诸暨市泓帆化纤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金易运。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伯煌,浙江厚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诸暨市梦霞化纤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志霞。

原告诸暨市泓帆化纤有限公司与被告诸暨市梦霞化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诸暨市泓帆化纤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且未交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诸暨市泓帆化纤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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