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阆中市东升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阆中市东升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权分红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阆中市东升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户88×××91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