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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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昌豪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会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425执36号 曾贵华、西昌豪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曾贵华与被执行人西昌豪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曾贵华于2020年1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西昌豪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付了案款3025元。现会理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3425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会理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