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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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定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682民初222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锁,河北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 原告***与被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7-9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