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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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阿荣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至2019年10月24日的借款利息11,000元,合计31,000元,并自2019年10月25日起按月利率20‰支付借款利息至借款20,000元全部偿还之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4-27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