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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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2)浙金执民字第10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浙江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又从被执行人浙江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义乌福田支行相关账户中扣款3151641.2元,对此,本案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浙07执恢68号。现本院已将上述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本恢复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