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融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偿还原告***款项20000元。 上述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6-8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