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孙吴县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孙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孙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1124执749号

本院执行的刘德明申请执行赵晓文、孙吴县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黑1124民初2735号民事调解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晓文、孙吴县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给付12000.00,申请执行人已领取120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院印)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7-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