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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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孙吴县海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法院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孙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1124执1374号 本院执行的孙吴县海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周鹏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2020)黑1124民特13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鹏自动履行给付1108.00,申请执行人已领取1108.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院印)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