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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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婚约财产纠纷 |
法院 |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泾川县人民法院(2019)甘0821民初197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彩礼7万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16.22克黄金项链一条。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负担350元,***、***、***负担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负担700元,***、***、***负担16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6-9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