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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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陕西卓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0民初304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伍仁斌,四川陵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法定代表人:赵家旺。 被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P,住***。 法定代表人:陈文健,董事长。 被告:陕西卓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067929770E,住***。 法定代表人:王霞,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卓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许洪霞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郭志奇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