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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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及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名下420000元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2620元,由申请人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