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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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81执恢321号 马国福、徐波、左丽荣: 申请执行人马国福与被执行人徐波、左丽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次申请执行标的为种子款本金182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27.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已私下达成协议抵顶所欠种子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终结。至此,马国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581民初128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