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通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通化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通县国土资执罚[2019]31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二项内容准予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逾期未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二项确定的义务,由通化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被执行人刘玉清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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