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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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402执596号 申请执行人吕军、被执行人杨男: 吕军与杨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223.1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0年7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吕军。至此,申请执行人吕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402民初127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