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安市裕丰粮贸有限公司
大安市永昌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吉0882民初62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再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7-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