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81执恢306号 蔡桂蕊、孙洪卓、王晓晨: 关于申请执行人蔡桂蕊与被执行人孙洪卓、王晓晨保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43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洪卓、王晓晨已按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蔡桂蕊申请执行的(2016)吉0581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