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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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市支行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琼9005执379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市支行,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市支行与被执行人***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琼9005民初18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0年3月7日主动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市支行偿还了欠款12672元,并向我院缴纳了执行费90.08元、案件受理费116.8元,共计12878.88元。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市支行自愿放弃超出该12672元部分的款项。至此,双方债务已经清偿完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琼9005执379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