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藏天泽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藏0102民初1546号

原告:西藏天泽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传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齐,北京市盈科(拉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董佳维,北京市盈科(拉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藏大成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树森,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于2020年6月22日立案受理原告西藏天泽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西藏大成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西藏天泽物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西藏天泽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达珍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旦增罗布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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