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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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和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藏0102民初1451号 原告:***,男,藏族,****年**月**日出生,现住拉萨市。公民身份号码×××。 诉讼委托代理人:朱彦忠,北京市佳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拉萨市,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四川和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怀文,系该公司法人。 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受理原告***与被告***、被告四川和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次仁卓玛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旦增罗布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